新冠疫情时期的加拿大移民问题和挑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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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时期的加拿大移民问题和挑战-参考阅读

投资, 最新动态, 移民 2021年4月23日

参考阅读

加拿大重视移民,视其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新冠疫情对加拿大移民系统影响很大,造成审理延误,申请积压。为应对空前挑战,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常务委员会研究对策,并于本月向联邦众议院递交了一份题为“新冠疫情时期的移民:问题和挑战IMMIGRATION IN THE TIME OF COVID-19: ISSUES AND CHALLENGES”的报告(待审议),提出38项改革建议,以期解决当前问题。

第一条 移民系统数字化

1. 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2. 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和签名,如有不符,则需提供纸质文件

3. 虚拟面试

4.签发电子签证

第二条 条形码取代护照贴签

移民局给申请人签发可扫描条形码用于永久居民签证贴签,取代现行贴签方式

第三条 提高移民申请费

提高移民申请费,资金用于推进移民系统数字化进程

第四条 承认持过期枫叶卡的外国公民身份

立即采取措施,允许在疫情期间无法进行生物识别和体检等而导致枫叶卡过期的永久居民返回加拿大

第五条 延长体检期限

疫情期间,延长申请人体检日期至一年以上,包括录指纹、体检、犯罪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团聚配偶申请人在加拿大体检

实施临时公共政策,使得在疫情期间无法在自己国家进行体检的被担保配偶申请人可以持访问签证到加拿大体检

第七条 资助非洲法语国家签证申请中心

鼓励并资助非洲法语国家的签证申请中心,增加人员配备,加快学生录指纹和签发学签

第八条 优先团聚申请

优先处理家庭成员属于为受保护人员的家庭团聚申请

第九条 加快临时身份延期申请

增加人力,加速审理临时居民身份的延期申请

第十条 公布处理数据和申请数据

收集并公布所有移民类别的处理数据和申请数据,按照申请人的种族、宗教、性别、年龄、来自国家和父母身份

第十一条 开通国际学生专线服务

开通国际学生服务专线,配备训练有素的专门人员,为学生和招生官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十二条 实现申请透明可追踪

更新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使所有的申请透明和即时可追踪,为每一个申请提供真实的处理时间

第十三条 改善部门间的有效沟通

继续改进移民局、签证办公室、航空公司、省政府以及指定学习机构之间的协议明晰和政策沟通的协调和传达

第十四条 透明拒签理由

要求签证官发给被拒签的申请人完整的审核记录和拒签的充分理由

第十五条 设立移民监察员

加拿大政府出台法律,设立移民监察员,以监督移民局工作,并受理投诉

第十六条 给配偶团聚申请人签发临时居民签证

要求签证官给配偶团聚申请人签发临时居民签证,如果申请人条件非不允许入境的情况,可以选择《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第179(b)条不适用

第十七条 签发配偶团聚申请人超级签证

推出一种条件与父母和祖父母超级签证类似的超级签证,以准许配偶在其团聚申请受理期间可多次入境加拿大

第十八条 容许申请人纠正不符文件

疫情期间,移民局联系申请人更正其包括缺失文件等的不符合条件,并在退还整个申请文件之前,提供给申请人充足的时间回应移民局,如果再次提交的申请是相同的类别,则可以采用其之前的申请排序顺序

第十九条 锁定受抚养子女年龄

锁定所有受抚养子女的年龄在2020年3月1日,直至永久居民申请得到处理,并且,这些受抚养子女不会因为COVID-19疫情导致的处理积压而面临被推迟年龄的风险

第二十条 优先处理收养申请

投入更多资源解决国际收养申请的积压问题,将其视为优先事项加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收养儿童紧急医疗需求指南

制定明确的规则和准则,以确保涉及收养儿童紧急医疗需求的申请能够得到迅速处理

第二十二条 设立加权父母和祖父母团聚移民类别

设立加权父母和祖父母团聚移民类别,适当加权衡量先前的申请,以期解决当前积压的申请,也对文件进行预筛选

第二十三条 设置父母和祖父母团聚移民的收入标准为最低收入

设置父母和祖父母团聚的收入标准为最低必需收入水准,该标准等同于加拿大统计局发布的后疫情经济低收入界限,并做年度审核来决定将来是否延长允许最低收入等同于最低收入界限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证国际学生安全入境加拿大学习

加拿大移民局和边境服务署继续支持国际学生和指定学习机构允许国际学生本人安全进入加拿大学习

第二十五条 放宽学生带薪实习条件

放宽持学签国际学生全职实习或带薪实习条件,无需额外申请

第二十六条 放宽“联邦定居资金”的支持资格

移民局与各省合作,评估服务需求,考量放宽“联邦定居资金”的支持资格,以便使持学签或工签的临时居民受益

第二十七条 提高法语非洲国家国际学生录取率

核查在非洲,特别是法语非洲国家处理留学申请的国际学生的录取率,制定计划解决该地区国际学生较之其他国家来源学生的低录取率问题

第二十八条 自动签发授权书

移民局对已经确认在疫情期间永久居民签证到期的外国国民自动签发授权书,且在疫情期间免除更新过期文件的需要

第二十九条 优先签发标准收件回执

对收到的符合标准的文件,移民局优先签发标准常规收件回执

第三十条 签发魁省过渡工作签证

政府为通过“魁省技术移民”类别申请并等待永居审批的临时居民签发过渡工作签证

第三十一条 疫情期间为护理人员签发工作许可

在疫情期间,对未持有职业专门工作许可的护理人员,移民局签发工作许可而无需LMIA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因疫情而中断的时间应计入合格的工作经验中

第三十二条 开通快速通道受理海外工人永居申请

在疫情期间,为从事重要基础工作的海外工人的永居申请开通快速通道

第三十三条 允许寻求庇护者入境

移民局和边境服务局与所有相关机构(包括国际移民组织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合作,允许难民和寻求庇护者进入加拿大,不论他们的原籍国或国籍,但要求他们遵守所有公共卫生要求规定

第三十四条 推广“守护天使计划”

移民局推出类似于“守护天使计划”的项目,并特别要考虑照顾到包括在疫情期间对加拿大做出贡献的外国工人,不论其当时以何种身份留在加拿大

第三十五条至三十八条 关于在香港的外籍人士

对符合条件的有一定语言和教育背景的在香港的外籍人士签发开放式工签;对在加拿大学习或在加拿大完成学业的香港外籍人士签发为期五年的研究生毕业工作许可;开通家庭团聚申请通道

 

参考链接:

https://www.ourcommons.ca/Content/Committee/432/CIMM/Reports/RP11312743/cimmrp05/cimmrp05-e.pdf